2006年11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月初判缓刑 月末又翻窗
吴倩颖 李承

  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,不仅不悔改,而且连续作案,结果被撤销缓刑送进大牢。日前,杨林赟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今年20岁的杨林赟因犯盗窃罪,于7月3日被长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可宣判后不到一个月,7月28日晚,他翻窗进入一饮食店,偷得现金120余元。之后,他连续作案7起,从商店、出租房、修理部等处偷得共值3160余元的财物。